東莞馬赫機械設備有限公司關于對客戶實行授信額度管理的規定
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規避業務風險,建立健全風險防范機制,確保公司的資產安全,加速公司資金周轉,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經公司研究決定自2024年2月
21日起,在業務往來中對客戶實行“授信額度管理”。授信額度管理是公司風險防范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建立和實施對于擴大公司的銷售、促進公司物流、
資金流的良性循環將起到重要作用。為此,特制訂本規定,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規定執行。
一、授信額度的范圍
指在銷售、業務往來過程中超過一定業務量且信譽良好歸還欠款及時的客戶。其具體劃分標準和劃分等級應根據業務量占總銷售的比例、應收賬款占銷售的
比例,
應收賬款的歸還時間、銀行的信用評級、客戶的現金流量狀況、資產負債情況、市場口碑情況、資產(公司購買軟件查詢。)抵押等相關指標來確定。
授信等級分三擋 (綜合客戶綜合實力、采購需求和貨款支付周期等 )
MH-C 級 1-5000元人民幣 (需要公司二層級審批)
MH-B 級 5000-10000元人民幣 (需要公司二層級審批)
MH-A 級 10000-30000人民幣 (需要公司二層級審批)
MH-YA級 30000-50000元 (需要公司三層級審批+客戶付款周期評估)
強制規定:客戶授信額度的內貨款未支付完成的,不得授權下一次客戶授信額度。
二、授信額度的確定審批
為合理、嚴格地確定授信額度,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減少人為因素,制定授信額度的審批程序如下:
1.各業務部門在對客戶進行授信額度前,由有關業務人員(第一責任人)對該用戶的信譽、資產、經營狀況等進行首次詳細考察,客戶合同標注等級,
并附被考察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銀行評定信用等級復印件或書面證明等相關公司資信情況。
2、財務部負責人(第二責任人)收到第一責任人形成的書面報告后應根據用戶情況,由部門負責人和業務人員共同對客戶進行審查,并填寫受信額度審批表,
經部門研究同意后,將審批表及有關資料報公司總經理處,內部審批后方可執行。
3、各單位對客戶分配授信額度后,原則上不再批準任何臨時授信額度申請。
三、授信額度管理制度的執行
授信額度一經確定,各部門必須按規定執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客戶的欠款任何時候都不能超過授信額度,對沒有授信額度的客戶決不能賒銷,同時對
授信額度以內的欠款也應關注其風險性,以確保資產的安全。
客戶總欠款=應收賬款額+已發貨未開票數額+其它欠款
客戶總欠款由各業務部門會計掌握,形成準確的動態欠款總額,隨時提供給業務人員和財務保管員。財務對應收款項和預付款項設立臺賬逐筆登記發生時間、欠款單位
或個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額、到期時間、催收銷售責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時催收。同時應當定期編制應收款項明細表,向有關管理人員和業務部門反映應收款項的
余額和賬齡等信息,及時分析應收款項管理情況,提請有關責任部門采取相應的措施,防范風險,減少壞賬損失。
若因提供數據不準確而出現超出授信額度發貨或在授信額度內未發貨影響正常業務的開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每次發貨前業務人員必須確定客戶總欠款額,查看是否超出授信額度,如超出堅決不予發貨。
如客戶在授信額度內欠款發生風險,公司將追究該客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由相關責任人配合公司有關部門追討欠款。
四、特別規定
1、對未發生過業務的新客戶不予賒銷,必須貨款到賬方可辦理蓋章發貨手續,對初次付款流程不暢通、付款不配合的客戶,或者貨款支付拖沓的客戶一律禁止
預授信。
但是以下情況除外:業務人員自愿以個人財產為該客戶的欠款提供擔保,該擔保限額3000元,擔保期30日。若擔保期滿欠款客戶未結清貨款,由擔保人負責清償。
公司實行“誰接受欠款,誰負責收回”的原則。當值的銷售人員接受客戶欠款后必須承擔對應的追款責任,在約定的期限之內,將客戶所欠貨款全額追回。
2、關于承兌客戶,我司只收可轉讓的銀行承兌支票,承兌期超過半年的,需要扣除相應點數的貼息費用。
3、如客戶簽訂欠款協議必須加蓋欠款單位印鑒,即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4、電匯傳真件不作為客戶付款憑據,業務部門必須在電匯款項到賬后再發貨。
5、已經超授信的客戶拿現款或銀行承兌購貨,應視同現款交易,可以蓋章發貨。
6、對于欠款超過約定三個月、六個月以上或者金額較大、有風險的客戶隨時跟催。
7、對于欠款且不積極配合財務對賬,或回簽的客戶,不得進行下一次授權。
五、動態管理
1、市場瞬息萬變,用戶的經營狀況、資產狀況、信譽等都在不斷變化,因此各部門要對享受 “正式授信額度”的所有用戶從各方面每個季度組織
一次重新審核,根據本規定的要求,每季提報變更申請。
2、一次失信,全部取消。只要客戶有一次違約情況,拖欠周期超過約定三個月的時間,或者不配合付款相關工作,只要發生一次類似失信事故,該用
戶授信資格即予取消,再發生購銷業務必須以現金結算。
3:、失信管理:在發生上述結算失信事故時,各部門必須向上匯報,從速組織貨款催收,有明顯業務風險的從快組織清欠,超過約定付款周期六個月一律由我司簽
約法務人員直接訴訟處理。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對公司所有業務往來的客戶欠款管理具有約束力。
2. 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修訂后的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3.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東莞市馬赫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2024-02-21